2、专题三(“卫星导航”)的研究内容(3)、专题四(“新一代网络通信与多媒体”)方向3的研究内容(1)、专题五(“软件与集成电路”)的方向2,要求由与行业主管部门相关的单位牵头申报,配套研发经费与政府资助经费比例不低于1:1。其余均要求企业为主体申报,企业配套研发经费与政府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2:1。
“专题六”(现代服务业):以企业为主申报,企业配套经费与政府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1:1;其中,方向4“面向市区联动开展现代服务业科技支撑项目”申报需通过区县科委推荐,申报单位配套经费、市级财政资助经费、区(县)配套之比不低于1:1:1。专题六的项目内容应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提升服务水平,形成清晰的业务模型、商业模式,并须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2011版)》的【二、研究内容和技术关键】栏目中对业务服务模式作详尽说明。专题六的项目立项后以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方式给予支持;其中,贷款贴息项目根据项目承担企业提供的有效借款合同及项目执行期内的有效付息单据核拨贴息资金。
3、多家单位联合申请时,应在申请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
4、国内外合作项目必须有合作协议或授权协议,涉及许可研究、专利等,申报时需附许可研究批件复印件、有关知识产权批件复印件等。
四、申请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凡符合课题制要求、有意承担研究任务的在上海注册的法人均可以从“上海科技”网站(http://www.stcsm.gov.cn)上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并下载相关表格《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2011版)》,按照要求认真填写。
2、鼓励通过课题培养优秀的中青年学术骨干。课题责任人和主要科研人员,同期参与承担国家和地方科研项目数不得超过三项。
3、已申报今年市级财政支持的其它类别科技项目者应主动予以申明,未申明者按重复申报不予受理。
4、每一课题的申请人可以提出不超过2名的建议回避自己课题评审的同行专家名单(名单需随课题可行性方案一并提交)。
5、本课题申请起始日期为2011年9月6日,截止日期为2011年9月27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课题申报时通过“上海科技”网站在线递交电子文本1份;同时需提交在线打印的书面可行性方案一式3份。书面可行性方案集中受理时间为2011年9月21日至9月2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下午4:30。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