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1.尚未取得选址意见书。若有项目选址意向,须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09年修订)》的要求;

  2.已经获得项目建议书批复、已经核准(备案)或项目已开展前期研究工作。

  三、申报方式

  2012年预申报采取网络申报的形式,请登陆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http://www.szpl.gov.cn)进行2012年度建设用地申报。申报系统将于申报结束日期自动关闭,请及时申报。

  四、申报时间。

  用地单位申报日期:2011年9月5日至9月25日。

  归口部门审核汇总截止日期:2011年10月14日。

  五、任务分工

  (一)用地申报单位

  1.项目申报

  在归口部门的组织和指导下,在预申报系统内填写“2012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预申报信息表”,并按要求上传相关的证明材料和图件资料。

  2.提交材料

  以纸质形式一式两份提交到归口部门的业务办事大厅。每份纸质资料需加盖用地单位的公章。具体如下:

  (1)2012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预申报信息表(需签章);

  (2)立项材料(项目建议书批复、项目核准备案文件)、重大项目证书、选址意见书及土地预审意见书等材料;

  (3)位置示意图等图件材料;

  (4)其他相关材料。

  (二)归口部门

  1.组织培训

  各归口部门统筹本部门所负责的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召集用地单位开展预申报培训说明工作。归口部门所分管的建设项目详见附表。

  2.筛选排序和审核汇总

  各归口部门按照年度用地规模,对本部门负责的预申报项目进行筛选排序和审核汇总,并在“2012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预申报汇总表”中填写“审核意见”和“原因说明”。

  3.提交材料

  以公函形式将“2012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预申报汇总表”及各用地单位提交的项目材料,一式两份分别报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文窗口。建设项目申报材料请按照“一个项目,一个文件档案袋”的形式进行提交。档案袋左上角请填写用地申报单位、归口部门以及项目所在地区等信息。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