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的,根据《
食品安全法》第
八十七条第(二)项和第(五)项进行查处。凡发现购买和使用“地沟油”、假冒伪劣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以及重复使用餐桌废弃油脂的行为,要依法给予责令改正、停业整顿、罚款、吊销许可等处罚;涉嫌犯罪的应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未建立并严格执行餐厨废弃物台账管理、分类放置、日产日清和流向追溯制度,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放到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公共厕所、公共水域或交给未经许可、备案的餐饮服务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及个人进行处理的餐饮服务单位,应将其列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黑名单”并进行约谈,同时将相关信息及时通报给相关部门。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内部集体食堂(餐厅)不按照规定处置餐厨废弃物的,除依法进行行政处理外,还应将相关信息及时通报给相关部门,以追究食堂(餐厅)所属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四)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市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应于12月10日前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及数据汇总表(附件),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马俪
联系电话及传真:0311-83720048
电子邮箱:hebfdashipinchu@163.com
附件2:餐饮服务环节餐厨废弃油脂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数据汇总表
单位名称:
签发人:
项目
|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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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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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执法车辆(车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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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户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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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违法行为餐饮服务单位(户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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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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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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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用油(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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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其他食品及原料(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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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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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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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数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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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生产经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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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餐饮服务许可(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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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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