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进一步明确基层文化设施的职能职责。地(市)图书馆要充分利用已有场地、设施、设备、人员等条件,组织书刊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借阅工作;开展面向基层的流动图书服务活动;组织开展古籍普查、保护和宣传工作;负责共享工程地(市)支中心建设和县支中心、乡村基层点业务指导工作;组织县综合文化活动中心、乡(镇)综合文化站图书馆(室)业务骨干培训。
地(市)群艺馆要充分利用已有场地、设施、设备、人员等条件,组织优秀群众文艺作品的创作和演出;开展示范性、导向性、持续性群众文化艺术活动,推动社区文化、广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军营文化、老年文化、少儿文化等社会文化活动的广泛开展;辅导培训县乡村群众文化艺术队伍和骨干人才;负责组织本地(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申报、保护、研究和宣传等工作。
县综合文化活动中心要充分利用场地、设施、设备、人员等条件,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积极组织开展图书阅览、文艺演出、宣传展览、体育竞技等各类文化活动;组织开展对乡(镇)综合文化站、行政村文化活动室、个体文化户和县、乡、村业余文艺演出队的业务指导;组织开展文化艺术、科技、法律、卫生等各类培训,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组织开展“送戏下乡”、“送书下乡”等各种形式的文化下乡活动;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抢救、保护、传承工作;管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支中心和乡村基层服务点,充分发挥设施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信息服务活动。
乡(镇)综合文化站要充分利用场地、设施、设备、人员等条件,积极组织开展图书阅览、文艺演出、电影放映、体育竞技、劳动竞赛、举办展览等各类文化活动;组织开展对行政村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个体文化户和乡、村业余文艺演出队的业务指导;组织开展文化艺术、科技、法律、卫生、扫盲等各类培训;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抢救、保护、传承工作;管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信息服务活动;管理好乡村文化市场。
(七)进一步完善基层文化设施的功能。全区公共图书馆、群艺馆、县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和乡(镇)综合文化站要按照职能职责,结合免费开放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服务设施,完善服务功能,增强公共文化设施的吸引力,切实为基层群众提供丰富多样的公共文化服务。
地(市)图书馆应具备一般阅览室、少年儿童阅览室、多媒体阅览室(共享工程电子阅览室)、报告厅(培训室、综合活动室)、自修室等基本功能空间。地(市)群艺馆应具备多功能厅、展览厅(陈列厅)、宣传廊、辅导培训教室、舞蹈(综合)排练室、独立学习室(音乐、书法、美术、曲艺等)、娱乐活动室等基本功能空间。县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应具备的主要功能包括图书阅览室、文化娱乐健身室(含老年、少儿活动)、小剧场、群众文化辅导教室、培训教室、展览室(含科普园地)、非物质文化遗产陈列室、共享工程电子阅览等基本功能空间。乡(镇)综合文化站应具备多功能活动厅、书刊阅览室、培训班教室、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管理用房和室外活动场地等基本功能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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