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基层文化设施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三)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决定》,着眼于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把健全服务项目、增加服务数量、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作为重点,不断提高公共文化设施的有效利用率,显著提高公共图书馆、群艺馆、县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和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我区基层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四)基本原则。坚持正确导向,把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先进文化的重要传播基地。坚持公益性文化设施和单位的基本属性,使基层文化设施成为人民群众求知、求美、求乐的重要阵地。坚持以政府为主导,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坚持“软硬件并举”,建立完善基层文化设施运行保障机制,推进基层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工作,显著提高设施资源利用率和群众满意度。坚持“一馆(站)多能”,健全基层文化设施的服务功能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扩大服务面积和服务领域,发挥综合效益,为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坚持“建管并重”,进一步明确管理责任,完善考核、激励、问责和监督为主的管理机制,强化管理措施,加大管理力度,切实管理好、使用好基层文化设施。坚持改革创新,稳妥推进基层文化单位的内部机制改革,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提高运行效率。
(五)主要目标。建立完善基层文化设施管理制度,提高管理和使用能力,逐步使全区公共图书馆、群艺馆和县综合文化活动中心、乡(镇)综合文化站的使用率有明显提高。2011年底前,全面清除基层文化设施挤占、挪用和出租问题,坚决杜绝利用县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和乡(镇)综合文化站设施从事经营活动和不健康活动。到2012年底,全面实现基层公共图书馆、群艺馆、县综合文化活动中心、乡(镇)综合文化站规章制度健全,职责任务清晰,服务内容丰富,保障机制完善,建立健全与其职能相适应的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并免费向群众提供,设施利用率明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显著提高,有力推进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三、进一步提高基层文化设施的公共文化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