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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的通知

  3、管理系统功能完善后,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异动、毕业资格审核、毕业证书办理及电子注册等将以管理系统中的数据为主要依据。

  4、按照教育部职成教司《关于上报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信息录入完成及数据变动情况的通知》(教职成教函[2008]78号)要求,在完成2006、2007级学生学籍信息录入和审核工作后,要将审核通过的学籍数据与上报我厅发展规划处的在校生数据进行比对,并将有关比对情况和变化原因及时报告我厅(见附件)。

  5、加强在校学生学籍信息的动态监测和管理。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配合做好资助管理工作,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利用信息系统每月及时填报当月学生学籍异动情况,并把汇总的纸介质学生学籍异动情况确认表按隶属关系每学期末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学生学籍信息管理工作政策性、时效性强,涉及学生的切身利益和学校的办学声誉,各设区市教育局和有关学校要切实负起责任,坚决杜绝双重学籍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对违反规定骗取学籍和资助的,要追究有关学校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中职学籍管理系统学籍信息填报比对情况统计表

  二○○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中职学籍管理系统学籍信息填报比对情况统计表

  单位(盖章):          填表人签字: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年级

07年底学生人数

系统通

过人数

变化值

增加原因及人数

减少原因及人数

补招

复学

转入

漏报

其他

转出

退学

休学

提前就业

重复学籍

其他

06级

 

 

 

 

 

 

 

 

 

 

 

 

 

 

07级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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