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子摄像规格:格式JPG,大小22.6×30.1(宽×高,毫米),分辨率300×300dpi,电子文件大小不超过30KB,蓝底彩色。
(2)一律不得使用翻拍或扫描的图片。
(3)电子图片统一按报送数据库中学生的身份证号命名,要保证所报送的电子图像文件名与数据库中学生身份证号字段的一致。
(4)图像采集工作由各校自行组织,费用由学校统一支付,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三)注意事项
1、已确认与高校联办“3+2”的,其学制填写为“3”年,其计划形式中注明“3+2”,备注中注明联办高校名称,联办高校一并到会并在录取底册上具印并签署意见。没有联办高校意见的,不予备案。
2、所有举办“3+2”的院校,备案时必须携带省教育厅招生计划部门批件。
3、所有招收卫生类专业的院校,要提供经省卫生厅、教育厅、发改委联合评估合格的文件。未经评估的专业不得擅自招生,省教育厅不予备案。社会力量举办的卫生类中专学校招生规模要严格按照我厅下达的2008年度招生计划执行(冀教发[2008]33号),春秋两季招生的学校要统筹考虑,不得无计划或超计划招生。招生规模及招生专业,要先经各设区市教育局初审合格后,再到省教育厅备案。
4、身份证号为必备字段,无身份证号者不予进行备案。
5、高中起点入学、学制一年的学生备案时需提供高中阶段(或同等学力)教育毕业证书原件。
6、有关字段代码
计划形式:1、统招;2、“3+2”;3、其他。
办学类型:1、普通中专;2、成人中专;3、职业中专;4、社会力量办学。
入学方式:1、统招;2、注册;3、其他。
三、中专学籍异动手续的办理
根据冀教学[2007]11号文件有关要求,在新生注册备案期间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异动范围包括转学、转专业、休复学。“3+2”办学模式和毕业年级的学生不得进行学籍异动。
注册备案工作从10月27日开始,各学校具体注册时间详见日程安排。备案地点:石家庄市汇源大酒店(石家庄中华南大街46号)。
请各学校选派专人准时参加会议,过期不候。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0311-87041258 87042071
附件1:学生基本情况数据库结构
附件2:2008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新生注册备案工作日程安排表
河北省教育厅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