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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推荐2009年度河北省山区创业奖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推荐2009年度河北省山区创业奖的通知
(冀科山函〔2009〕2号)


各有关设区市科技局,有关扩权县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大专院校、科研单位:

  为做好2009年度河北省山区创业奖推荐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重点及推荐范围

  2009年度河北省山区创业奖奖励重点是:鼓励科技进山,奖励在山区经济技术开发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单位)和个人。

  推荐类别:研究开发类;推广转化类;创新体系建设类;引进智力技术资金类。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可申报河北省山区创业奖:

  (一)在山区开发建设中完成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计、生物新品种、资源新发现等科技成果,并经一年以上较大规模的连续生产应用,其技术稳定可靠,为推动山区经济发展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

  (二)在山区实施科技开发、推广转化科技成果,其应用和推广范围在省内外达到较大比例,在引进消化吸收中有创新,为推动山区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效益。在培植山区优势特色资源、发展支柱产业中,对推动山区经济发展起到重大作用的。

  (三)研究制订的山区区域科技经济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等,切合山区实际、可行性强,并实际应用成效明显的;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山区科技项目,组建并发展山区产业化基地、园区、联盟和科技平台建设等,在山区创新体系建设中发挥了重大作用,效果显著的;在科技培训中方法有创新,有较大的培训规模,所培训的人才在山区开发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国内外公开刊物发表山区开发方面的论文和出版的专著等,对推动山区开发工作有重大指导意义的。

  (四)引进国内外智力、项目和资金,对推动山区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起到重大作用,取得显著成效的。

  二、推荐条件

  (一)推荐的项目为2009年3月31日前完成并验收通过的科研成果,要求整体技术必须应用一年以上,需提供本项目整体技术已应用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二)为推进我省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工作做出重大贡献的山区创新体系建设研究等项目。

  (三)为实施各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而引进的项目、资金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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