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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淄博市卫生局委员会关于转发市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贯彻落实刘慧晏书记讲话精神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淄博市卫生局委员会关于转发市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贯彻落实刘慧晏书记讲话精神的意见》的通知
(淄卫党字[2008]43号)


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局机关党总支:

  现将市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贯彻落实刘慧晏书记讲话精神的意见》(淄解组字[2008]7号)转发给你们,要围绕刘慧晏书记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刻认识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树立学习榜样,找准问题差距,完善目标措施,奋力争优创先,确保活动取得成效。市卫生局将把贯彻落实情况作为第二阶段工作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请各单位于9月28日前将《争优创先情况一览表》报市卫生局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八年九月十八日

  附:
  创优争先情况一览表

  单位: 填报时间:
学习目标查找出的主创优争项目设计主要工作措施责任人时限
学习内容要差距问题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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