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开展国庆节前爱国卫生督查工作的通知
(淄爱卫字[2008]1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爱卫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督查工作的意见》(厅发[2007]17号)要求,市爱卫会拟于9月23日至26日对各区县国庆节前爱国卫生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方式
9月23日-26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每区县半天。各组采取集中明查和随机暗访的方式进行,听取区县爱国卫生工作情况汇报后分组查阅资料和现场查看。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1、4条道路(其中2条主干道、1条城乡结合部道路、1条乡村公路);
2、1个城区集贸市场;
3、1个居民生活区(建成10年以上,规模覆盖10座以上居民楼);
4、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情况(看资料、看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