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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08年全市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注:本考点共有考场   个,考生    人。
  2008年  月  日

  附件4:
  监考员守则

  一、监考员在考试前30分钟到达考点并领取试卷袋、拆(密)封工具(剪刀、浆糊等)、监考员用2B铅笔后,于考前20分钟进入考场,核查考生身份证、准考证,组织考生对号入座,检查书写工具是否符合要求,按时分发考卷。
  二、开考前10分钟监考员向考生宣布《考场规则》,当众开启试卷袋。
  三、考生迟到30分钟不准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
  四、监考人员对考试内容不得做任何解释,但遇考题印刷不清或试卷分发错误时可予解释或更换。
  五、监考员要严肃考场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如发现违纪、作弊情节,应及时提出警告,警告无效者,可没收其试卷,令其退出考场。出现考生临时发病等特殊情况时,监考员要妥善处理并及时向考区负责人汇报。
  六、监考人员要将违纪、缺席考生准考证号码及违纪、缺考信息用2B铅笔在答题卡填涂,并将相关情况登记在《考场情况记录表》内和考场答题卡袋相应位置。
  七、监考人员在考场内要集中精力,严肃认真,不要阅读报纸或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工作,不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考试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考卷带出考场。有权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考场,维护考场秩序。
  八、考试终了前15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注意掌握考试时间。
  九、考试结束时间到,应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试卷、答题卡核对无误后,组织考生依次退出考场。
  十、考试结束后,监考员立即将答题卡(含缺考、违纪者答题卡)分科目按考号顺序排列整理,答题卡单科单袋分装密封后,装入考场答题卡袋密封,同时将试卷装入原试卷袋密封后,连同《考场情况记录表》一并交考点负责人。
  十一、监考人员不负责任,监考不严,暗示答案,庇护、放任、怂恿考生作弊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5:
  考场规则

  (请于考试前宣读)
  一、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于考前15分钟入场,对号入座,并将身份证、准考证放在桌面左上角。
  二、考生只准携带钢笔(圆珠笔)、铅笔、橡皮,不准携带书籍、笔记、稿纸及通讯工具等物品。
  三、试卷袋由监考员当场启封,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四、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可离开考场,离场前须将试卷、答题卡反扣于桌面上。
  五、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但遇试卷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等问题,可向监考人员询问。
  六、答题卡要用2B铅笔填涂。考生应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答卷,否则答题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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