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中国专利周广西专利展示交流活动的通知
(2008年10月10日)
各市、县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举办2008·第二届中国专利周的统一部署,围绕“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建设创新型国家”主题,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将于2008年11月18日至22日在南宁举办广西专利展示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承办单位:广西生产力促进中心
二、展示交流形式
(一)展馆展示交流
以广西生产力促进中心展示厅为主展馆,面向自治区知识产权(专利)试点企业、中小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非职务发明人,集中展示交流能促进当前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和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建设,以节能减排、制糖、机械、生物制药、新材料等行业为主的专利项目。
(二)网上展示交易
活动期间至今年年底前,符合本次展示交流活动的项目将通过广西生产力促进中心“广西专利技术展示交易网”对外进行专利项目信息的发布和专利产品的展示,为专利技术供求双方搭建交流交易的平台。
三、展示交流对象
(一)自治区、市专利试点企业的优秀专利项目;
(二)中小企业的优秀专利项目;
(三)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优秀专利项目;
(四)自治区、市资助申请的优秀专利项目;
(五)其他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优秀专利项目。
四、展示交流地点
广西生产力促进中心展示厅(南宁市星湖路24号)。
五、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参加本次展示交流活动的项目请认真填写“第二届中国专利周广西专利展示交流活动项目登记表”(见附件),并准备相关照片1~3张,于2008年11月5日前报送广西生产力促进中心,电子文件一并报送。
(二)为保证展示交流活动的效果,经审定入选展馆展示交流的项目,在收到确认通知后,须提供实物、样品、模型等展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