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淄博市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期间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
(淄学组办发[2008]6号)
各区县委,高新区工委,第一批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
我市作为全省第一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市,自活动开展以来,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为进一步按步骤开展好活动,确保取得实效,现就活动开展期间的工作纪律要求如下:
1、思想认识上要再重视。各区县、各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把学习实践活动作为当前一项突出的政治工作来抓,按照认真专业务实作风的要求,亲历亲为,扎实有效地组织开展好本区县、本部门的学习实践活动。
2、严肃工作纪律。对市委明确要求各区县、各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活动,不能无故缺席或他人代替参加,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需事前征得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