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卫生局关于举办全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淄卫办字[2008]96号)
各区县卫生局,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
为提高各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增强医疗卫生单位的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根据《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号令)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的规定,市卫生局定于11月上旬举办一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相关知识。
二、培训对象和培训发证
1、培训对象: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区县级医院分管安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科负责人。
2、培训发证:按照培训大纲的要求,对学员进行集中面授。培训结束并经考试、考核合格后,颁发由省安监局统一印制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1、培训时间:
2008年11月7日上午8:30前报到, 11月7日-8日培训考试。
2、培训地点:淄博市劳动大厦
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131号
四、其他事项
此次培训由山东诚安安全培训中心按规定的培训时间、课程等进行培训。(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