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冀中医药继教委〔2008〕14号)
各市卫生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09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申报2009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单位按照《
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填写《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可从www.satcm.gov.cn/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下载),一式四份报送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办公室。
二、拟申报2009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单位按照《河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填写《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可从www.hebwst.gov.cn/下载),一式四份报送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