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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郑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29. 莲花寺保护范围:东西长80米,南北长130米。东自东跨院东围墙向外50米,西自西围墙向外50米;南自山门外八字墙向南50米,北自后大殿券洞后墙向北20米。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30. 中正堂保护范围:南自堂南壁向南至老街中心,北自堂北壁向北30米,东自堂东壁向东25米,西自堂西壁向西25米。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31. 孙显墓碑保护范围:东至公路东边界(20米);西、北、南三面均自碑身外扩20米。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32. 崔氏石坊及碑刻保护范围:南至街道南边界,北至路南边界;东、西自围墙各外扩10米。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33. 登封县第一次党代会旧址保护范围:东自上房东山墙向东10米,西自上房西山墙向西10米;南至街道南侧,北自上房后墙向北10米。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34. 登封抗日县政府旧址保护范围:东自窑门向东15米至董宏斌宅院西墙,西自窑门上断崖向西100米;南至火神庙后墙,北至李学乾民居山墙。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35. 日军侵华飞机场保护范围:东至崇高110KV变电站西围墙,西至石秤石;南至公路养护机械队北围墙,北自崇高110KV变电站南围墙向北130米(水渠处)。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36. 景店烈士陵园保护范围:东、西、南、北各自围墙外扩50米。东西长130米,南北长120米。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37. 当阳桥保护范围:南、北自桥身各向外扩50米;东、西自桥头各向外扩50米。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各外扩30米。

  中牟县
  1. 中牟老火车站保护范围:以两处建筑为主体,自建筑本体外缘各向外扩20米。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向南、北、西三面各外扩50米,西至街道东侧,东扩10米至街道西侧。
  2. 赵家遗址保护范围:南北300米,南北均至生产路;东西400米,东至生产路西100米处,西至东生产路西500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3. 东赵遗址保护范围:东西400米,东西至台前河西岸以西400米处;南北200米,至遗址边界。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4. 业王野岗遗址保护范围:南北600米,南至家族墓地,北至家族墓地以北600米处;东西350米,东至黄河公路西200米处,西至黄河公路西550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5. 玄帝庙碑刻保护范围:本体范围四周各向外扩50米。建设控制地带:重点保护区四周各向外扩100米。
  6. 康熙临米芾诗碑保护范围:以冉继成家院墙为界。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7. 焦城古遗址保护范围:本体范围四周各向外扩50米。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四周各向外扩100米。
  8. 梁惠王墓保护范围:南北长98米,北至小路,南至小路向南98米处;东西65米,自墓中心东西各外扩32. 5米。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东、南各外扩50米;向北扩40米至陇海铁路;向西扩50米至310国道-东湖度假村公路。
  9. 老张庄遗址保护范围:东西450米,东至郑州机场高速路,西至郑州机场高速西450米处;南北300米,南至老张村北300米处,北至老张村北600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10. 十里头遗址保护范围:东西300米,东至十里头岗,西至十里头沟岗西300米处;南北400米,北至十头里村东南400米处,南至十里头村东南800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11. 圈后遗址保护范围:南北500米,北至民房,南至民房南500米处;东西500米,至遗址边界。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12. 前赵遗址保护范围:东西380米,东至健正食品厂厂房东墙,西至公路;南北500米,南至公路北侧,北至公路以北500米处。建设控制地带:东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扩50米,南、西、北同保护范围。
  13. 前杨遗址保护范围:东西140米,西至万三路,东至万三公路以东140米处;南北300米,南至生产路,北至生产路以北300米处。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向东、南、北三面各外扩50米;西至万三路。
  14. 南寺村遗址保护范围:南北200米,北至南干渠,南至南干渠南200米;东西500米,东至生产路,西至生产路西500米处。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向南北各外扩50米;东西同保护范围。
  15. 路庄遗址保护范围:南北320米,南至航海东路中线以南160米,北至航海东路中线以北160米;东西300米,东至万三路西400米处,西至万三路西700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16. 苏家遗址保护范围:东西400米,南北500米。北至苏家西南400米东西小路处,南至东西小路以南500米处,西至生产路以西400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17. 东纸坊遗址保护范围:东西500米,西至丈八沟,东至丈八沟东500米处;南北690米,北至东纸坊村南100米处,南至东纸坊村南790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18. 前杨东遗址保护范围:东西300米,西至前杨东700米处,东至遗址东界;南北500米,均至遗址边界。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19. 后段遗址保护范围:南北500米,南至小清河,北至小清河北500米处;东西300米,均至遗址边界。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20. 大庄遗址保护范围:东西500米,东至老丈八沟,西至老丈八沟西500米处;南北300米,北至生产路,南至生产路南300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21. 王庄遗址保护范围:东西250米,西至万三公路,东至万三公路以东250米处;南北400米,均至遗址边界。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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