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报送2009年度地方科技基础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有关县(市)科技局、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科技厅《
河南省地方科技基础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办教[2006]23号),现就2009年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市县属财政供给的科研事业单位。
(二)原则。2009年专项资金的使用原则是:
1、择优支持、适当倾斜原则。重点支持科研能力强、科研成绩显著、管理规范、基础条件较差的科研事业单位。
2、专款专用原则。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科研事业单位科研、科学普及设备购置和基础设施维修。
(三)数量。每个省辖市限报2个项目,六个扩权县(市)限报1个项目。
(四)申报材料。各市(县)于9月19日,将填写好的《河南省地方科技基础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可从省科技厅网站上下载),并附上市(县)编办对本单位的批复文件复印件,一式四份报送到省科技厅,同时将《项目申报书》以word文档发送到以下邮箱:hnkjp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