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承担省重大科技专项单位、创新型试点企业、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省属科研机构、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团队及省重点服务企业,主要了解与国内外科研机构、知名高校和500强企业等开展科技合作方面的情况(正在进行且需要进一步加强合作的项目;拟开展合作活动的项目)、企业发展中面临的重大关键技术和急需的先进适用技术、高新技术等重大科技需求情况;
2.对产业集聚区及科技园区(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民营科技园区、节能减排产业基地)等,主要了解园区产业发展的主要方向领域、建设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的需求和与国内外科研机构、知名高校、500强企业等开展科技合作方面的情况(正在进行且需要进一步加强合作的项目;拟开展合作活动的项目)、企业发展中面临的重大关键技术和急需的先进适用技术、高新技术等重大科技需求情况;
3.了解央企及军工(集团)产业发展的宏观规划和在河南生产基地布局情况,央企及军工(集团)河南生产基地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方面需要提供的相关服务;
4.国家有关机构拟在我省建立分支机构及相关活动情况。
任务分工:
1.省科技厅:负责对省属科研机构、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团队及央企及军工(集团)等单位信息的采集、整理、审查、汇总;国家有关机构拟在我省建立分支机构及相关活动情况。
2. 省辖市科技局:负责本地区产业集聚区、科技园区和承担省重大科技专项单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省重点服务企业及央企(集团)河南生产基地等单位信息的采集、整理、审查、汇总。
3. 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负责本系统内各相关单位的信息采集、整理、审查、汇总。
要求于8月10日前完成上报工作。
(二)征集合作伙伴阶段(8月20日至9月10日)。主要任务是针对企业发展中面临的重大关键技术和急需的先进适用技术、高新技术等,通过新闻媒体或互联网寻求合作伙伴和对接单位。
由科技厅负责对上报的科技需求项目进行汇总、分类,建立河南省招商引资行动计划引进先进技术信息库;组织在新闻媒体或河南科技信息网上发布寻求合作伙伴和对接单位的信息。
(三)对接洽谈阶段(9月10日至10月20日),主要任务是组织落实提出科技需求和活动的单位与相关单位进行对接洽谈,并收集整理反馈信息;确定开展活动的单位,同时拟定具体活动方案。
鼓励以省辖市、产业集聚区、科技园区等为单位统一组织招商引资行动计划引进先进技术专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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