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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税收执法监督委员会的通知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税收执法监督委员会的通知
(石国税发〔2008〕222号)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稽查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税收执法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重大过错责任追究,根据《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成立税收执法监督委员会的通知》(冀国税发[2006]89号)要求,市局于2006年成立了税收执法监督委员会。根据市局领导班子变动情况,现对市局税收执法监督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
  主   任:梁传刚
  常务副主任:张 博
  副 主 任:陈福财  袁西军  岳平子  王建中
  李成聚  苌少沛
  常务委员:王 辉  赵跃坤  马宝军
  委  员:魏 锋  彭恩民  郭绪明  蔡 建
  董西娟  王燕石  段邢国
  税收执法监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部门,由法规、监察和人事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共同负责实施税收执法重大过错责任追究工作。
  税收执法监督委员会的职责如下:
  一、听取法规、监察、人事部门对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情况的通报;
  二、听取业务职能部门对重大税收管理问题和重大、典型税务案件查处的工作汇报及原因分析;
  三、对税收执法过错的性质和情节及相关责任进行认定,按照管理权限作出责任追究决定,并报上一级税务机关备案;
  四、受理相关责任人员的申辩或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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