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税收执法监督委员会的通知
(石国税发〔2008〕222号)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稽查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税收执法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重大过错责任追究,根据《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成立税收执法监督委员会的通知》(冀国税发[2006]89号)要求,市局于2006年成立了税收执法监督委员会。根据市局领导班子变动情况,现对市局税收执法监督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
主 任:梁传刚
常务副主任:张 博
副 主 任:陈福财 袁西军 岳平子 王建中
李成聚 苌少沛
常务委员:王 辉 赵跃坤 马宝军
委 员:魏 锋 彭恩民 郭绪明 蔡 建
董西娟 王燕石 段邢国
税收执法监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部门,由法规、监察和人事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共同负责实施税收执法重大过错责任追究工作。
税收执法监督委员会的职责如下:
一、听取法规、监察、人事部门对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情况的通报;
二、听取业务职能部门对重大税收管理问题和重大、典型税务案件查处的工作汇报及原因分析;
三、对税收执法过错的性质和情节及相关责任进行认定,按照管理权限作出责任追究决定,并报上一级税务机关备案;
四、受理相关责任人员的申辩或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