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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卫生统计与信息化工作计划要点的通知


  (三)进一步加强医改进展监测与评估工作

  1、继续做好医改进展监测工作。加强对医改进展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2011年度医改进展季度监测指标和监测表的要求,认真做好工作布置、系统维护、人员培训等工作,及时上报定期数据。强化监测工作机制,建立数据审核、督导检查及信息通报等制度,保证监测数据质量。及时汇总监测数据,撰写监测结果分析报告。

  2、组织开展医改评估研究工作。参照卫生部的研究方案,组织专家做好我省以居民卫生服务利用及满意度为重点的医改评估现场调查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及人员能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及实施、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等专题性研究。为推动深化医改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二、全力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

  1、加强统筹规划,实施区域卫生信息化试点。加强对卫生信息化建设的管理与指导,制定《陕西省区域卫生信息系统总体规划方案》、《陕西省县级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功能规范》及相关标准规范,完成子长县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试点任务,启动安塞县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在镇安县、府谷县和凤翔县开展区域卫生信息建设的省级试点,加强省级卫生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以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为核心,实现与试点县及宝鸡市级平台连接,初步实现试点地区新农合监管信息、医疗服务监管信息以及有关管理信息的实时汇总和分析。

  2、加快卫生信息化数据标准的推广应用工作。目前,卫生部已经组织专家制定印发了《健康档案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技术方案(试行)》以及健康档案基本数据集编制规范(试行)、健康档案公用数据元标准(试行)及《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和一系列标准规范。2011年我们着重抓好相关部颁标准贯彻应用推广工作,尤其是要抓好卫生部将出台的三级卫生信息平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等业务应用系统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的应用落实工作,为我省建设各级卫生信息平台和各项业务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提供技术支撑。

  3、做好2010年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2010年卫生部为我省安排村卫生室、远程会诊、县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及宝鸡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按要求我们着重抓好5个方面工作,年内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一是完善机制,在省卫生厅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专门成立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办公室,设立专项组开展具体工作。二是按照《2010年西部地区村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方案》及《技术方案》,加强村卫生室信息系统的建设,实现新农合即时结算以及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信息共享。三是按照《2010年远程会诊系统建设项目管理方案》及《技术方案》,建立省级会诊指挥中心和远程会诊中心,完成我省基层及高端远程会诊系统建设,逐步提高偏远地区的医疗诊治水平,切实帮助解决偏远地区城乡居民的看病就医问题。四是指导宝鸡市做好辖区内医院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实现区域内公立医院医院之间、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连接,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方便医疗机构实现检验结果互认,支持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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