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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十二五”公共安全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进行预案的学习、更新和完善。各级公务人员都要加强对预案的学习和掌握,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熟悉有关预案的内容和处置程序。各级应急管理工作部门和各级应急处置单位要有组织地进行预案学习和培训,所有工作小组和专业处置人员在加强业务学习的同时熟练掌握预案的内容、特点和更新情况,并在经验中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要将应急预案和其它有关应急管理知识纳入各级公务员培训内容,并积极推动公众参与各类应急预案的学习和演练,推动社区、乡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的预案演练工作。建立预案实践评估机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

第二节 监测预警和防控系统建设



  加强重点领域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逐步完善突发事件监测网络,开展风险隐患普查,建立风险隐患数据库。强化社会防控体系,构建突发事件综合预防系统,提高监测预警和综合防控能力。

  加强风险隐患调查。各有关部门要利用专业技术队伍开展风险隐患普查工作。各相关部门每年要完成一次针对本行业管理对象的风险隐患调查,更新隐患档案记录,建立市、市(县)区和企业三级危险源监管体系,形成风险隐患数据库,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警和隐患治理提供基础信息。开展城市生命线工程抗震能力调查与评估,掌握第一手资料。开展环境污染基本情况调查,建立环太湖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污染物档案库。完善毒源普查制度,编制有毒有害危险品分布图。完成重要传染病传染源、疫病疫源地等基本信息调查,编制主要疫病疫情全市区域风险图。完成关键基础设施、重要防护目标、群体性事件高发地等社会安全隐患的调查,熟悉动态情况。

  完善自然灾害监测网络。扩充完善现有水文、气象、地震、地质、林木等监测站网,适当增加监测点密度,到2015年建成比较完整的自然灾害监测网络体系。水利部门要开发基于GIS系统的汛情监测系统,扩充完善水量水质自动监测站、重点控制工程自动监测控制系统、旱情监测及信息采集系统,市报汛站实现自动测报。气象部门要建立健全气象综合观测系统,建设全方位感知气象,实现对重大气象灾害发生的前兆、过程、落区、程度的全程、定量监测。新增城区和太湖周边自动气象站25个,形成80个左右规模的精细化地面气象观测网,使全市自动气象站平均间距加密到8-10公里,主城区加密到3-5公里,形成雷达、卫星遥感、移动气象台监测等现代气象探测体系,实现对天气气候系统的高时空、高分辨率、高精度、全天候、长期持续稳定的监测。地震部门加强地震监测台网建设,调整和优化测震和前兆观测台站布局,重点发展抗干扰地下深井综合观测。完成地震监测系统和地震数据中心的升级改造,新建一批强震观测台。江阴、宜兴、惠山、滨湖各增建一个地震观测台站,江阴、宜兴各建一个地下流体观测台,市区、江阴、宜兴各建一个地下体形变观测台。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基础测绘工作,建立覆盖全市1:1000和重点区域1:500基础地理空间信息数据库,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市和市(县)、区两级自然灾害风险图,进一步完善全市地面沉降和山区地质灾害监测网络。林业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监测了望体系,在重点林区建立林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强化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和公共卫生监测网络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监测监控,健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和特种设备等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网络,到2012年,全市所有大中型企业和危化品生产企业全部装备数字化监测监控系统。建立健全水上交通综合监测预警系统,进一步完善危化品船舶运输GPS系统,实现干线航道水上交通安全监测全覆盖。加大环境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太湖水面、重点工业污染源、重点放射源、重点流域断面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域环境安全自动监控体系,到2015年,环境监测中心实现全部达标,集中供水的取水口及其保护区域水质实现连续监测。完善市、市(县)区、街道(镇)三级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直报系统,健全重点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动物疫情、植物病虫害和食品安全、职业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建设和扩展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控网络。加强社会安全事件信息监测报告系统建设,对重要公共场所、重大公共活动实行实时监测。完善粮油等主要商品质量检测体系。

  加强关键基础设施监测监控。建立对国民经济或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大影响的关键基础设施监测监控和保护系统。肩负铁路、高速公路、城市轨道、石化储备库(站)、自来水厂、重点水利工程、重要交通枢纽、通信枢纽、油气输送管线、大型桥梁及过江通道、电网电厂、银行清算和金融交易系统、城市生命线工程等基础设施运营与维护的单位,建立起完善的实时监测监控系统,加强安全管理、运行维护和信息报告,提高设施抗风险能力。

  加强预警系统建设。依托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及相关网络,整合各领域预测预警资源,构建市和市(县)、区两级突发公共事件综合预警系统,实现多灾种、跨领域的预警信息汇总、分析、研判。进一步完善气象、水旱、地震、地质和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预测预警系统,增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设备的集成化程度,提高数据采集、传输及数据管理分析自动化水平,实现对气象等相关自然灾害的综合预警。充分发挥安监、环保部门监督管理网络的作用,建立较大以上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件信息评估、预测和综合预警系统。加快城市火灾远程探测报警系统建设,提高城市火灾预警防范能力。加强部门、地区、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卫生监测预警体系的信息沟通和协作联动,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的时效性。建立国内先进的食品药品安全监测预警系统。整合社会安全事件情报信息网络,建立情报信息汇总研判机制,完善社会安全事件综合预警系统。建立健全粮食、饮用水、民用电气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预警系统。建立有关灾害区域、流域预测预警协调机制,提升综合监测预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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