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升全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1.坚持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市、县两级政府要带头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市、县(市、区)政府办公厅(室)要根据年度学法计划,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首先要确保每季度安排一次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同时,根据工作要求和形势需要,适时就涉法热点问题安排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增强学法内容的针对性。
2.坚持抓好县处级领导干部专题法制讲座。市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县处级领导干部专题法制讲座制度,确保每年组织不少于二次的法制讲座。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按此制度相应建立乡科级领导干部专题法制讲座。以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为重点,不断增强县处级和乡科级领导干部学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学法的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
3.建立领导干部法律知识集中培训制度。市、县两级要分别建立县处级和乡科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集中培训制度,市政府每年举办一至二期法律知识培训班,每期不少于20个学时,强化法律知识的学习和积累。
4.建立乡(镇)干部法律培训制度。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法律知识培轮训制度,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制定培训规划和实施计划,每年轮训学习不少于10个学时,5年内将全体班子成员轮训一遍。轮训情况纳入领导班子个人年终考核内容。
5.强化政府法制系统业务骨干培训工作。以提高法律专业素养为重点,建立政府法制系统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长效机制。市政府要通过政府法制系统内部培训、以会代训、邀请专家讲座、业务研讨和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政府法制系统工作人员法律专业知识,提高业务素质,提高法制服务质量和水平。
6.开设公务员学法信息平台。利用手机短信平台,每月精选实用法律条文,通过手机短信发送,开展依法行政基础知识普及活动。
7.实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全员学法。以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解决经济社会管理活动中具体事务的能力为重点,构建由市、县两级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全员参加,分级分部门负责的依法行政教育培训制度。市、县两级公务员管理机构,要把依法行政知识作为公务员教育培训的教学重点之一。对于国家新制定的通用法律,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全员培训学习,及时掌握新法律,推动新法的贯彻落实。
8.新招录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新招录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要进行法律知识测试。对拟从事行政执法、政府法制等工作的人员,要由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和人事部门组织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政府法制等工作。
9.市、县两级行政学院(校)举办的行政机关乡(科)级以上领导培训班,要把通用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知识作为重要的教学内容纳入培训,课时安排不少于总课时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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