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依法行政教育活动的意见
(郑政〔2011〕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十二五”期间是我市落实“十二五”规划、建设郑州都市区、努力打造支撑中部崛起的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三化”协调科学发展先行区、中原经济区核心增长极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的攻坚时期。进一步提高全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提高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水平、建设法治政府,对于促进我市科学发展,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和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开展依法行政教育活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着力提升全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执法能力,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加快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狠抓依法行政教育,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不断完善依法行政相关制度建设,尤其是完善违法违规责任追究制度,使全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依法办事的水平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纠纷和矛盾处理机制健全,行政管理工作运行规范,行政执法队伍执法效能大幅提升,问责机制健全、有效运转,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认知和满意度不断提高,违法现象逐步减少,对于各类违法现象管控有力、方式得当,逐步形成依法行政的社会氛围。
三、主要内容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