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开展蔬菜成本调查工作的通知
(陕价成发〔2011〕111号)
各设区市及承担蔬菜调查任务的县(市、区)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蔬菜成本调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0〕2005号)精神,现就在全省范围开展蔬菜成本调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品种
国家安排我省开展大宗蔬菜成本调查任务的品种有10个,具体为露地西红柿、设施西红柿、露地黄瓜、设施黄瓜、露地茄子、露地菜椒、露地圆白菜、露地大白菜、露地马铃薯、露地萝卜。其中设施蔬菜是指利用大棚、中小棚或日光温室等人工建造设施种植的蔬菜。承担调查任务的县在完成指定品种调查的同时,可增加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调查品种,但不参与统一汇总。各地所承担的蔬菜成本调查任务详见附表一。
二、核算方式
蔬菜成本调查按现行的种植业成本收益调查指标体系核算,调查数据的填报、汇总使用当前的农本审核汇总软件。国家统一调查的各蔬菜品种在软件中的编码详见附表二。蔬菜成本调查核算以一年为一个核算周期(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调查核算对象为调查期内收获的蔬菜。
三、调查样本
调查样本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每一蔬菜品种原则上选择6个调查户作为调查样本,调查户以蔬菜种植专业户为主,露地蔬菜每户每一调查品种的种植面积应在0.3亩以上,设施蔬菜每户每一调查品种的种植面积在0.5亩以上。设施蔬菜调查户中大棚、中小棚和日光温室调查户的比例应能反映当地各种设施类型的比例。
四、数据上报
各蔬菜直报县的数据从2011调查年度开始上报。上报时间为次年的1月底前报送上一年度蔬菜成本调查数据。各设区市物价局对蔬菜成本调查县报送的数据要进行初审,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省局汇总,要掌握蔬菜的生产及市场价格情况,在蔬菜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及时报送相关情况。
五、组织实施
各设区及有关县物价局要高度重视蔬菜成本调查工作,科学设置蔬菜成本调查点。加强对农调户的培训及指导,深入农户对原始数据进行核查和修正,确保调查数据质量。自2011年起,蔬菜成本调查纳入年度量化工作参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