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6)危险废物应急反应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三、检查方式
(一)检查分组
检查采用各县(市)、区环保局互查的方式进行。共分三个检查组,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巩义市,中牟县,金水区,管城区,高新区。
第二组:新郑市,登封市,中原区,上街区。
第三组:新密市,荥阳市,二七区,惠济区,经开区。
其中巩义市、新密市、新郑市为各组的组长单位,负责主持会议、抽签确定受检企业、现场检查人员分组、记录讨论反馈意见等。
(二)参检人员
1.督导组:由市环保局分管领导带队、市危废辐射监管中心负责同志组成,负责安全大检查的全过程督导工作。
2.检查组:组长单位由分管领导和业务负责人2人参加,组员单位由业务负责人1人参加。
3.受检环保局:由分管领导和业务负责科室(中心)人员参加。
(三)检查顺序
检查按照第一组检查第二组,第二组检查第三组,第三组检查第一组的顺序进行。
(四)检查程序
1.听取受检县(市)、区环保局的管理情况介绍;
2.现场抽签确定2家辐射受检企业,1家危险废物受检企业;
3.按照检查内容要求,分组逐项进行现场检查;
4.集中讨论和讲评检查情况。
四、时间安排
1. 自查准备阶段:即日起至2008年1月7日。
2. 现场检查阶段:2008年1月8日至1月25日。其中:
1月8日-1月11日由第一组检查第二组;
1月14日-1月18日由第二组检查第三组;
1月21日-1月25日由第三组检查第一组。
3. 整改总结阶段:2008年1月31日前。
五、检查接待
1. 车辆:市内各区环保局检查人员集中乘坐市危废辐射监管中心车辆;各县(市)、上街区环保局各派一辆车参加。
2.工作餐:检查组的餐饮由受检环保局安排。
3. 住宿:检查过程中需要住宿的,由市环保局危险废物和辐射环境监管中心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