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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负责综合协调全市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协调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有关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办公厅设市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外来务工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应急办,副局级)和18个职能处室。其中,市应急办归口管理应急指挥联络处(市政府总值班室)、应急管理协调处。

  (一)综合调研处

  综合分析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组织、参与对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的调研;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全体会议领导讲话和领导交办的其它文稿;初审、修改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重要工作会议主要领导的讲话稿;负责有关年鉴条目的撰写。

  (二)综合一处

  办理市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会务组织、会议记录、纪要整理,以及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市长工作范围部分公文的起草和部分会务的组织;参与综合性调查研究和综合协调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综合二处

  负责常务副市长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公文、会务、督查调研和政策协调工作。

  (四)市政府督查室(建议提案处)

  负责督查市政府年度工作报告确定的重要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负责督查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长召集的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负责市长批示的传达、落实及情况反馈,汇总办公厅各处室对分管副市长批示的督查落实情况;承办联系人大、政协等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参与综合性调查研究。

  (五)秘书处

  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负责文电收发、文电体例核稿、文印、档案、保密工作;管理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的印鉴、介绍信;负责对上级来文、下级请示提出拟办意见,处理各级各部门的来文抄件;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

  (六)组织人事处

  负责厅机关、直属单位、挂靠单位以及受委托管理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

  (七)行政处(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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