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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八)军官转业安置处(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市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省部属在甬单位军转干部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安置和随迁配偶、子女落户等工作;拟订全市军转干部教育培训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实施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及稳定政策;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拟定市级机关各部门、部分省部属单位及各县(市)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方案,并负责对各项考核目标情况进行审核、督查、验收和表彰。

  (九)职业能力建设处

  组织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有关人才培养工作;组织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和政策,负责企业职工、社会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和城乡劳动者创业培训工作;拟订全市职业技能资格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市职业技能大赛;拟订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发展及管理规则;综合管理全市技工院校。

  (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考试政策、规定;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管理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负责专家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有突出贡献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工作;承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遴选、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创新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培养、管理工作;综合协调全市博士后工作;拟订留学回国人员来我市工作、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留学回国人员申报国家、省人才引进计划和创业项目资助;参与海外引才平台建设管理和有关信息发布工作;指导各留学人员创业园、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工作。

  (十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法规、规章和管理办法;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政策、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的审核、备案、指导笔试面试,以及办理录用手续等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培训、奖励惩戒、申诉控告等政策规定并指导实施;负责市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和岗位聘任的认定;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范围和总量控制数内,拟订具体实施意见;承办或参与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人员的登记管理和统计工作;承担市属事业单位改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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