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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实施“2008年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专业骨干教师培训的通知


  二、培训目标和培训内容

  (一)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培训目标:优化教师队伍的素质,提高职业教育教学水平,特别是实践教学能力。

  培训内容:

  1、“教学理论与方法”(占总学时的20%左右)。学习职业教育现行政策、国内外先进的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与方法、先进的教育技术手段,结合教学实际,重点进行专业教学法和课程开发的训练。

  2、“专业知识与技能训练”(占总学时的30%左右)。学习专业领域的最新理论知识、前沿技术和关键技能,进行专业技能训练。

  3、“企业实践活动”(占总学时的50%左右)。学习并熟悉相关企业先进的技术、生产工艺流程、管理制度与文化、岗位规范、用人要求等,进行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技能训练(具体的课程安排表可在新疆教育网上下载)。

  (二)自治区农业转移就业师资培训班培训目标:通过教学方式、专业知识与技能训练、企业实践等培训,使受训教师熟悉职业技能培训理念,掌握本职业(工种)相关知识技能,具备基本的教学培训能力。

  培训内容:

  1、培训理论与方法。学习职业培训理论与方式、培训技术手段,结合本职业(工种)实际,进行培训方法的培训。

  2、知识技能培训。学习本职业(工种)新技术新技能、关键技能,进行技能实训。

  3、企业实习。学习并了解企业生产工艺和流程、管理制度、岗位规范、用人要求等。

  (三)自治区心理辅导员培训班培训目标:使受训教师具备一定的心理健康教育团体辅导能力和个体辅导能力,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自觉运用心理健康知识及心理辅导方法和技巧,进行针对性心理辅导,提升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培训内容:

  1、基础理论:人类心理基础、心理发展、社会心理、心理健康、心理健康辅导、职业学校学生心理健康个体辅导、职业学校学生心理健康团体训练。

  2、方法与应用:自我类问题辅导、学习类问题辅导、情绪类问题辅导、人际类问题辅导、行为类问题辅导、成长类问题辅导。

  三、培训基地和培训时间

  (一)新疆农业大学承担30名教师培训任务(畜牧兽医专业)。培训时间:45天,2008年7月25日至9月7日(7月25日报到)。报到地点:新疆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乌鲁木齐南昌路42号,乘17路、29路、916路到新疆农业大学下车即到。联系人:胡尼且木 、王新;联系电话:0991-8762424 、13999951214、13009632575;传真:0991-8753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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