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通高中学校校本教研制度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兵团各师教育局:
为了全面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目标,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把学校建设成为学习型组织,自治区教育厅和兵团教育局组织专家组研究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通高中学校校本教研制度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普通高中学校校本教研制度建设指导意见
(试行)
为了全面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目标,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把学校建设成为学习型组织,现就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学校校本教研制度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加强学习,提高对校本教研制度建设工作的认识
校本教研制度建设是指以学校发展为本的学校教师学习制度、培训制度、教研制度等建设,是针对学校师资队伍和教育教学现状,着眼于学校未来发展的需要,由学校策划和组织实施、全体教师主动参与的教学培训、研究、交流、总结、评价等活动的总和,具有民主、平等、和谐等校园文化特点。校本教研制度建设要以素质教育为导向,以教师为主体,以学校为基地,以研究和解决教师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总结和提升教师教育教学理念和教学水平为主要目标。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及学校要充分认识校本教研制度建设工作的重要性,深刻认识校本教研制度建设对于全面落实课改目标、促进师生共同发展、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促进学校学习型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落实,大胆实践,不断创新,扎实推进校本教研制度建设工作。
二、明确目标,做好校本教研制度建设工作的规划
校本教研制度建设的主要目标是:解决学校教育教学的实际问题,为教师多角度反思、转变教学方式提供研讨交流的平台;实现从经验型教师向研究型教师的转变,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促进学校学习型组织的建设和可持续发展,重建学校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