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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


  续表:

评估

项目

评估

要点

评 估 标 准

评估

方法

优 良

合 格

不合格

A2

B8

课程方案的编制

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三级课程设置科学,编排合理有序。

执行国家课程方案,三级课程设置基本合理,编排基本合理有一定序列。

基本执行国家课程方案,课程设置不合理,编排不合理

文献分析、查阅资料、问卷调查。

B9

课程计划的落实

较好的落实自治区、兵团制定的课程方案,开足开齐各学科课程标准所要求的必修课,选修课I能开设规定模块的 80%以上;选修Ⅱ中学生获得的学分高于8个。

能够落实自治区、兵团制定的课程方案,开足开齐各学科课程标准所要求的必修课,选修课I能够开设规定模块的60%以上;选修Ⅱ中学生获得的学分高于6个。

基本落实自治区、兵团制定的课程方案,能够开设各学科课程标准所要求的必修课,选修课I开设不足规定模块的40%;选修Ⅱ中学生获得的学分低于6个

访谈、查阅资料、文献分析、问卷调查。

B10

学生选课指导

建立符合学校和学生实际的选课制度和方案;选课指导手册编排合理,导师制落实到位。

基本建立了符合学校和学生实际的选课制度和方案;选课指导手册基本编排合理,导师制基本落实到位。

初步建立符合学校和学生实际的选课制度和方案;没有选课指导手册,导师制没有落实到位

访谈、文献分析、查阅资料、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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