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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2008年度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四)本计划项目由各高校统一组织报送,我厅不受理教师个人报送的项目申请。申报系统将在2008年10月20日自动关闭。各高校在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后,需报送本校项目纸制《汇总表》1份,《申报书》一式2份(均需加盖公章),《汇总表》和《申报书》由系统自动生成,并于2008年10月20日之前报送教育厅高教处。

  联 系 人:阿布都热合曼

  联系电话:0991-2859354

  附件:2008年度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申报限额分配表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
  2008年度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申报限额表
序号学校名称申报项目数2008年度项申报限额
总数重点项目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
总 计1205070
1新疆大学261016
2新疆农业大学18711
3新疆医科大学18711
4新疆师范大学1147
5新疆财经大学1046
6喀什师范学院6在总数内自行决定
7伊犁师范学院6
8新疆艺术学院4
9昌吉学院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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