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2008年度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了做好自治区高等学校2008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原则
按照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部署,紧紧围绕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结合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通过项目、人才、基地的有机整合,充分发挥高校人才、科技优势;重点选择一批与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任务密切相关的区域性、行业性、事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进行研究,为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和谐社会服务。
二、推荐重点和范围
鼓励高校与企业联合申报开发应用型项目,鼓励跨院校、跨地区、跨学科合作攻关、团队创新;发挥“援疆学科建设计划”和对口支援优势,鼓励对口支援双方高校立足新疆,特别是依托高校重点学科、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联合选题申报;对我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产生直接应用价值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项目;能充分提高我区特色资源的附加值,能够形成一定的产业规模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对重点学科和特色紧缺专业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的研究项目。
重点研究领域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长期(2006-2020年)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一五”(2006-2010年)规划要点》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规划纲要(2008-2012年)》。
申报人应为新疆高校的在职教师和科研人员,具有博士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年龄在40岁左右的中青年学术骨干应给予重点推荐。
三、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为进一步提高申报质量,2008年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继续实行按学校限额申报(具体限额见附件)。根据目前各类型项目实施情况,本年度经学校校内初评后,推荐送审的项目类别、数量和资助额度分别为:重点项目50项,其中自然科学类研究领域每项资助5万元左右,人文社科类每项资助2万元左右。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项目70项,其中自然科学类研究领域每项资助1.5万左右,人文社科类每项资助1万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