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关于组建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评估专家资源库的通知
自治区有关职业院校、教研机构:
为适应“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提高质量为重点”的职业教育发展新变化,全面推进全区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和相关管理工作监测能力,提高对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和责任的督导能力,结合工作需求,决定组建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评估专家资源库。现就资源库专家人选的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独立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中专部和职业教育教研机构的专职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及教学研究专业人员。
二、推荐条件
(一)政治合格,品行端正;
(二)了解国家和自治区职业教育发展的方针和政策;
(三)熟悉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及办学要求;
(四)在中等职业教育领域从事教育教学、管理或教学研究工作时间在十年以上(可累计),有比较丰富的职业教育教学、管理和教研工作经验;
(五)原则要求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门从事职业教育教研工作的人员可放宽到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六)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比较强,能坚持原则,廉洁自律;
(七)少数民族同志须达到可使用流利的汉语进行口语和书面交流的要求;
(八)年龄不超过50岁,身体健康。
三、推荐材料和上报时间
请有关单位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填写《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评估专家推荐表》(见附件),并随附推荐人员相关证明材料或复印件,于2008年10月17日前报送我处。
四、认定程序
对各单位推荐上报的专家人选,由我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
进行综合研究审核,确定最终人选。
有关事宜可与我处联系,电话:0991-2885036,传真:0991-2862336。
附件: 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评估专家推荐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