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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荐申报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精品专业和精品课程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荐申报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精品专业和精品课程的通知


自治区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的“大力推进精品专业、精品课程和教材建设”精神,引领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学改革,进一步促进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整体教学水平和培养质量的提高,我厅决定自2008年起,启动实施中等职业学校精品专业和精品课程的评选与建设工作。现就2008年中等职业学校精品专业和精品课程的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与条件

  (一)精品专业

  1.评选原则:

  (1)中等职业学校精品专业建设要与自治区优势产业、支柱产业、新技术产业、特色产业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适应新疆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2)各中等职业学校要选择教学基础条件好的专业,作为精品专业建设。

  (3)按照“坚持标准,突出精品,择优遴选,引导示范”的原则进行评选。

  (4)已被列入国家扶持建设的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直接认定为自治区精品专业,但不占指标,不给予资金支持。

  2.申报条件:

  (1)依据精品专业评选原则、《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精品专业评审标准》组织申报工作。

  (2)凡申报“自治区精品专业建设”的专业,原则上应是自治区重点建设专业,且连续招生3年。

  (3)申报自治区精品专业要有明确的建设目标和思路。在课程体系建设、师资建设、教材建设、实训实习基地建设、教学改革与管理、社会服务与辐射带动作用等方面有明确的建设目标和措施,确保精品专业建设取得实效。

  (二)精品课程

  1.评选原则:

  按照“以职业岗位为课程目标,以职业标准为课程内容,以教学模块为课程结构,以职业能力为课程核心,以‘双师’素质教师为课程主导”的要求,建设一批精品课程,推动中等职业学校转变教学观念,深化课程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

  2.申报条件:

  (1)依据精品课程评选原则、《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评审标准》组织申报工作。

  (2)申报精品课程原则上本校优质课程,在学校已连续开设3年以上。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具有高级讲师职称。

  (3)课程建设紧扣相关专业改革发展方向,充分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和课程改革理念,教学大纲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具有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提高素质紧密结合的课程特色。

  (4)积极推进教学改革,注重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及时更新教学内容,保证优质教材进课堂(包括自编教材、配套的教材、教学指导书、教学参考书和多媒体教材),注重提高教学信息化水平,成效显著。

  (5)高度重视实践教学,具有较好的实验实训实习条件,保证高水平教师指导实验、实训和实习,实训课程开出率高、教学质量好。

  (6)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较高,课程改革与教学研究成效突出,注重教师培训与青年教师培养。

  (7)具有科学健全的教学管理制度,教学文件和教学档案完整规范,教研活动、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和人才培养成效深受好评。

  (8)2008年度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评选侧重专业领域课程,同时兼顾职业化特色鲜明的专业基础理论课程。

  二、精品专业和精品课程建设的组织程序

  (一)组织。自治区教育厅成立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精品专业和精品课程建设领导小组,全权负责全区中等职业学校精品专业和精品课程的政策指导、申报受理、评选组织、实施建设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二)受理。全区中等职业学校精品专业和精品课程的申报受理和资格审核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具体负责。

  (三)评选。

  1. 遴选:遴选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组织相关专家组成精品专业和精品课程专家评审组实施。在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的基础上,召开申报答辩会,由申报的专业带头人和课程负责人进行答辩。专家评审组依据评选要求,综合申报专业带头人和课程负责人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2. 确认: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精品专业和精品课程建设领导小组对专家评审组上报的评审意见进行审核,统筹考虑,综合平衡,确定最终评定的学校及专业、课程的名单。

  (四)实施。被确定为精品专业和精品课程建设的学校要依据专家评审组意见,修订完善精品专业和精品课程建设方案,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复后正式实施。

  三、申报资格与名额

  2008年全区中等职业学校精品专业和精品课程的申报单位必须是独立设置的国家级、自治区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具有自治区重点专业(点)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每个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可推荐申报两个专业和两门课程,其他学校只限推荐申报一个专业和一门课程。

  四、申报材料

  申报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精品专业和精品课程的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精品专业

  1.《2008年度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精品专业申报表》一式15份(附件1);

  2.《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精品专业评审标准》自评表一式15份(附件2);

  3.《精品专业建设方案》(书面)一式15份;

  4.至少两位主讲教师(包括专业带头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完整一节课)的现场教学影像资料一式一份;

  5.有关涉及评审标准自查情况的分项佐证材料一式15份。

  (二)精品课程

  1.《2008年度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申报表》一式15份(附件3);

  2.《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评审标准》自评表一式15份(附件4);

  3.《精品课程建设方案》(书面)一式15份;

  4.至少两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完整一节课)的现场教学影像资料一式一份;

  5.有关涉及评审标准自查情况的分项佐证材料一式15份。

  五、申报时间与地址

  各申报学校于10月27日前按要求书面上报申报材料(盖学校公章),报送自治区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乌鲁木齐市胜利路219号、邮编830049),逾期不再受理。

  六、其他事宜

  (一)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不全,均不予受理。

  (二)本通知所有附件内容请在新疆教育信息网/文件公告中下载(www.xjedu.gov.cn)。

  联 系 人:陈 钧  魏 静

  联系电话:(0991)2885036  2850164

  附件:1. 《2008年度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精品专业申报表》

     2.《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精品专业评审标准》

     3.《2008年度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申报表》

     4.《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评审标准》

二○○八年十月十日

  附件1
2008年度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精品专业申报表

  申报专业名称                
  专业类别                   
  专业负责人                  
  申报单位                   
  申报日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二OO八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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