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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体育局、共青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届全疆百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


  自治区级单位优秀组织奖的评选,由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体育局和共青团区委依据评选条件并结合各地工作情况组织评选,地(州、市)、县(市、区)级单位优秀组织奖,由各地、州、市(县、市、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共同组织推荐,每地推荐的名额为本地区地、县级单位总数的20%。各地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应组织对长跑活动开展好的学校进行评选和表彰。各级各类学校要对冬季长跑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单位、班级、学生和教师进行表彰,对学生的表彰应记入中小学生成长记录、素质报告书或档案。

  各地于2009年5月15 日前将地、县级优秀组织单位推荐名单和推荐意见,报自治区教育厅体卫艺处(阳光体育办公室)。

  七、优秀组织单位评选条件

  (一)冬季长跑活动组织机构健全,方案完整,措施具体,对基层活动支持、指导有力,阶段性检查工作制度健全、有效,及时报送活动简报和工作总结;

  (二)认真组织起跑仪式并开展冬季长跑的宣传教育活动,起跑仪式有特色,影响面广,宣传教育活动有创意,参与范围广;

  (三)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相互配合、协调,共同组织本地区冬季长跑活动,学校冬季长跑普及率高,学生普遍完成长跑里程,锻炼效果显著;

  (四)本地区学校在冬季长跑活动网站上注册数量较多,参加网站的交流活动积极;

  (五)活动期间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优秀学校和学校优秀单位、班级、学生和教师的评选条件由各地各学校自行制订。

  八、宣传报道

  主办单位在自治区有关媒体开设冬季长跑活动报道专栏,在自治区教育、体育、团委信息网上设立活动专题网站,宣传、报道长跑活动情况,统计、发布各地区学校参与数、学生参与数、跑步公里数、长跑日记评比等相关信息。各学校应积极进行网上注册并参加网站各种活动,活动内容和参与办法详见网站发布信息。

  九、组织机构

  第二届全疆百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由自治区百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协调。各地应成立由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共同参与的冬季长跑活动组织领导机构,各级各类学校也要建立相应机构并由一名校领导具体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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