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启动以来,培养和支持了一批学术基础扎实、具有创新能力和突出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对学校贯彻落实《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总体要求,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积极构建定位明确、层次清晰、衔接紧密,促进优秀人才可持续发展的培养和支持体系,推进学校重点学科建设,提高学校发展整体水平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教育部科技司已下发了《关于2008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08]274号),对今年“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作出安排,有关通知内容及表格可登陆教育部科技司网站www.dost.moe.edu.cn下载查询。请各高校按要求认真组织本年度申报工作,并将有关申报材料于2008年10月31日(以收到时间为准)前报送我厅,经我厅评审通过后,按照教育部分配名额,统一上报教育部科技司。
联 系 人:曹 刚
联系电话:(0991)2861209
电子邮件地址:caog7878@126.com
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219号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邮 编:8300049
附件:2008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名额分配表
二○○八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
2008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名额分配表
学校
| 分配名额
|
新疆大学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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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业大学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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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科大学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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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大学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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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财经大学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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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艺术学院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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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师范学院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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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师范学院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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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学院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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