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关于报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数据文件的通知
自治区各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建设要求和自治区相关工作安排,请认真做好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并及时报送数据文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院校报送数据文件光盘或优盘一份,并附学校报送文件。
二、各院校报送的电子版数据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命名,且生成数据文件的文件名格式为:XXXXX_2008_状态数据V2.08c,版本应是“序列号为007的208C版本”。若是以前版本,则需及时升级后再提交。新版本可从“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上下载。
三、请各院校于2008年10月31日下午4时前将数据文件报送至:乌鲁木齐市米东南路西四巷259号,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邮编 83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