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11. 加强高校体育学科建设,建立高校体育发展基地。遵循高校体育教育规律,进一步拓展高校体育学科的内涵与外延,积极扶植培育高校体育科研、体育课程、运动项目和群体活动等基地建设。

  六、加强保障与服务,促进学校体育工作稳步发展

  12. 加强领导,为学校体育提供组织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学校校长是本区域与本学校学生阳光体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要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健全管理机构,要有专门人员负责学校体育管理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由学校领导牵头的领导小组,负责开展学校体育工作。

  13. 建设队伍,为学校体育提供人力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九年义务教育法》要求,各级中小学要按学生比例配齐配足体育教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好体育教师和带队教练的聘任工作,加强职务培训及考核工作的指导,从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和保证教学活动质量出发,合理确定和安排体育教师编制和教学工作量,从实际出发改善体育教师工作条件,按照国家规定做好向体育教师发放工作服装及工作津贴等相关保障工作。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体育教师和带队教练的队伍建设,要积极开展“双师型”体育教师队伍培养方式的试点,鼓励优秀运动员或专业教练员经过专业培训,从事学校运动队的带教或课外体育活动的指导。鼓励学校的班主任、辅导员和其他教师经常参加体育锻炼,并参与学校体育活动的指导。

  14. 加大投入,为学校体育提供物质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保证学校体育经费投入,把学校体育专项经费纳入年度教育经费预算,并做到与教育总经费的增长实行同步增长。学校的公用经费要按一定的比例(新党发18号规定的是中小学不少于8%,高校不少于2%)专项用于学校的各项体育教学与体育活动。各级各类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要根据教育部 卫生部 财政部联合下发的教体艺[2008]5号文件《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与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和体育场地器材配备目录,完善学校体育场馆建设,配足配齐体育器材,并提高场地器材的使用效益。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