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响应“阳光体育运动”号召,推动校园体育活动蓬勃开展
7. 加强校园体育文化建设。各级教育和体育行政部门、共青团组织以及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响应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号召,坚持“立足校园,扎根班级”的组织方针,让学生走出教室,走进操场,到阳光下,到大自然中去锻炼身体,陶冶情操。充分发挥竞赛对群体活动的促进作用,结合全疆的“学生体育大联赛”、“暑期学生体育活动”、“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等活动,组织安排好校园体育活动,形成“人人有项目、班班有团队、校校有比赛”的氛围。
8. 建立学校指导与学生自我管理相结合的学校体育工作长效机制。各级各类学校应根据广大学生的兴趣与爱好,通过团委、学生会及少先队组织,支持学生体育社团和健身俱乐部建设及其活动的开展,同时发挥区内外重大体育赛事的带动作用,与校园、社区、社会大型体育活动相结合,推进学生体育志愿者活动,组织和鼓励学生参与重大体育赛事、社区体育活动的服务和指导。
9. 把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列为全民健身计划的工作重点。始终将青少年作为全民健身工作的重点人群,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要把学生课外体育活动作为全民健身计划的重点,在青少年中大力推进全民健身运动,增强学生体质,使他们养成终身参加体育锻炼的习惯。
五、完善学校体育运动项目布局,创新体育人才培养运行机制
10. 各地教育、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要以自治区竞技体育传统项目为主体,科学规划项目布局,各级中小学既开展好本校特色体育项目,又要大力推进自治区竞技体育传统优势项目,使普及与提高有机结合,局部与全局协调发展。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要提高认识,形成合力,坚持不懈地推进教体结合,在项目规划、经费投入、条件保障、训练指导和竞赛组织等方面为学校运动队建设发展提供支撑和服务。中小学要将创办二线运动队、体育传统特色项目、体育俱乐部以及训练基地作为促进学生群体活动的重要抓手,发动学生参与,强化本地区、本校体育项目品牌建设,提高训练水平。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要进一步提升运动竞技水平,努力构建“小学-中学-大学”一条龙的人才训练培养体系。鼓励有条件的高校选择合适的项目,积极试办一线运动队。建立多元化体育人才培养机制,为国家奥运争光计划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