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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转发《教育部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转发《教育部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

  近日,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原《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治工作方案(试行)》同时废止。现将《方案》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要求,望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学生视力保护工作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学生的体质健康工作,《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07〕18号)明确提出,要切实加强学生视力保护,通过5年左右时间,实现我区青少年学生近视率明显下降的工作目标,并就此作出了具体的部署。各地要把预防青少年学生近视作为体育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结合《方案》的要求和本地实际,制订落实近视眼防控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确保我区“防近”工作目标的落实。

  二、加大投入,改善中小学“防近”条件

  各地要主动加强与卫生、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协调合作,根据《方案》规定的中小学教室采光与照明、课桌椅配置、黑板及教室布局等教学条件要求,对现有学校的卫生设施设备逐一对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列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和时间表,逐年加大资金投入,保证学校的教学条件和设施配备符合相关卫生标准,为“防近”工作创造良好的硬件环境。

  三、广泛开展“预防近视、珍爱光明”主题教育活动

  近视眼的防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学生学习生活的各个环节。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视力健康教育,积极开展“预防近视、珍爱光明”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宣传教育和管理,培养学生正确的用眼习惯,形成良好的氛围,让全社会各部门都来重视关心学生的视力健康,切实解决学生视力下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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