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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当前形势下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当前形势下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当前形势下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08]2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当前及2009年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高校要认真传达学习教育部文件,并结合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分析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做好本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具体方案和措施。向学校中层干部和院系负责人传达教育部文件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让广大干部教师充分了解和掌握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总体要求,正确认识毕业生就业工作所面临的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2009年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就业形势非常严峻,各高校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做好工作。

  (一)针对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面临的新形势,尽快研究制定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要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研究工作思路和政策措施,组织制定目标责任方案。要强化学校各级管理部门和干部教师的责任意识,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参与毕业生就业工作,明确和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制,尽早启动相关工作,为明年毕业生就业工作起好步,开好头,并把相关落实情况在2009年1月15日之前报送给教育厅。

  (二)积极开拓就业市场,多方寻找就业信息。各高校要把千方百计收集岗位信息作为当前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巩固已有的就业市场、见习基地的基础上,积极开拓新的就业市场包括区外毕业生就业市场,动员全体师生寻找更多的就业信息和就业岗位。要发挥校园市场的主体作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组织、举办好各类小型、分科类的专场招聘会。

  (三)加强对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服务和形势教育。各高校要向毕业生分析和介绍当前就业形势,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政策和信息咨询服务,认真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帮助毕业生合理调整就业期望值,积极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要加大毕业生创业教育工作力度,对有创业意向的学生提供技能培训、专业指导、法律帮助等公益性服务。要加大对家庭贫困学生和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帮扶力度,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心理上和求职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帮助他们顺利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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