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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区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加快探索和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深化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形成综合改革经验。在鄂尔多斯市、通辽市继续以“四个分开”为核心,开展重大体制机制综合改革试点。通过试点,形成我区公立医院改革的基本路子。同时,总结推广乌兰察布市卫生和计生资源整合经验,推动区域卫生资源优化配置工作的开展。

  积极推进县级医院改革与发展,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一是开展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每个盟市选择1个旗县市区开展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和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的运行机制。二是加快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实施县医院能力建设项目和远程会诊系统建设项目,推广三级医院帮扶托管等办法,尽快使县级医院成为县域医疗卫生中心,带动乡村服务水平的提高。三是加强县级医院人才培养。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牧区卫生工程和京蒙卫生对口支援项目,安排240名县级医院骨干人员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引导有资历的医师到基层开展执业活动,探索建立长期稳定、制度化的协作机制。四是继续组建医疗小分队,为边远地区提供巡回医疗服务。

  完善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落实各项惠民便民措施。在所有三级医院实行预约诊疗服务,合并挂号、收费、取药等服务窗口,简化就医手续,缩短群众等候时间。巩固和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蒙医中医医院)开展“优质医院”创建活动。制定并落实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的政策措施,规范公立医院诊疗行为。严格管理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使用,实行全过程追踪管制,鼓励公立医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加强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和成本核算。完善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管理、采购和价格等政策,严厉查处大处方,降低检查费用。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开展按病种等收费方式改革试点。继续开展临床诊疗路径管理(含蒙中医)。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至少开展10个病种,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至少开展5个病种。积极采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医疗行为管理。在12所三级综合医院(含2所蒙中医机构)推行电子病历试点,覆盖绝大多数常见病和多发病。

  改革和完善医师执业政策,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制定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政策,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临床高层次医师,提高执业水平。抓好国家支持的2个临床重点专科和11个国家级蒙医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工作,提高专科医师技术水平。在通辽市、鄂尔多斯市开展执业医师多点执业试点,鼓励卫生技术人员在公立和非公立医疗机构间合理流动。合理确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保障医务人员合理待遇,建立和推行改善执业环境的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的医疗执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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