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进军民结合产业园建设,申报1家国家级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军民结合(公共安全产业),筹建1所安徽军民结合发展研究院,筹建1个军民结合产业发展公共信息平台。(10分)
五、继续实施《安徽省船舶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加快沿江7个船舶工业聚集区和沿江、沿淮12个造船及配套产业集群发展,培育合肥、安庆、滁州、巢湖等船舶配套产业集聚区,全省船舶工业增长速度30%以上。(15分)
省法制办
一、全面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
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提请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安徽省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纲要(2011-2015)》。深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设,制定进一步推进市县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指导意见。组织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分析研究行政执法现状。编印《安徽省依法行政案例评析》。(18分)
二、全面完成年度立法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立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切实提高立法质量。按省政府年度立法计划完成地方性法规草案、省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审查、修改工作任务。重点做好与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相关的立法工作。加大对省直部门立法工作的指导力度,开展1期立法技术培训。完善立法项目库建设,确保入库项目在200件以上。(18分)
三、加强政府法制监督工作。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机制,督促报备单位做到应备必备。按计划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启用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完成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题库开发工作。拟定全省统一适用的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对城管执法部门领导干部进行培训。(9分)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巩固和扩大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成果,拓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领域和范围,加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向乡镇延伸的指导力度,启动修订《
安徽省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扩权强县、扩权强镇的总体要求,探索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行政执法体制。研究制定《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办法》。(9分)
五、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参与修改《
行政复议法》的调研工作。加强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调研。加强对各级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召开行政复议工作研讨会,汇编全省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完善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制度。(16分)
省政府金融办
一、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引导各金融机构进一步扩大信贷投放,力争全省贷款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认真贯彻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引导省内各金融机构努力加大信贷投放和结构调整力度。通过多种途径,切实加大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提高金融服务地方建设的能力。(25分)
具体措施:
1.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各金融机构向上争取规模。加大省政府与各政策性银行和大型银行战略合作协议落实力度,把更多的协议资金变成现实的信贷投放。
2.综合运用担保贴费、风险补偿、考核激励等多种方式,支持和引导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创新,优化信贷结构。
3.深入开展银企对接活动,组织加快皖北地区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等3项专题银企对接。积极支持各地根据自身特点开展各具特色的银企对接活动。
4.建立信贷信息定期沟通制度,及时了解信贷投放情况,协调解决信贷投放中遇到的问题,加强考核通报,促进信贷投放。
二、完善多层次地方金融体系建设。争取年内新开业一批农村银行,新批准设立一批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继续加大农村银行、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组建力度。支持合肥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加快建设功能完善、服务高效的地方金融体系。(10分)
具体措施:
1.大力引进省外金融机构来皖增设分支机构和设立总部后台服务基地,鼓励股份制银行向市县延伸,扩大金融机构网点覆盖面。
2.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帮助清收盘活不良贷款,推动各地政府通过股权置换或优质资产置换等措施提高资产质量,加快农村银行组建步伐。推动皖北地区高风险农村信用社重组改制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村银行增资扩股、跨区经营。
3.大力培育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积极落实村镇银行发起人,推动各地创造条件,加大工作力度,细化方案,成熟一家,组建一家。
4.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鼓励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做大做强,充分发挥地方金融组织的服务功能。
5.进一步发展证券、保险、信托、基金、期货、金融租赁公司、企业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
三、扩大直接融资规模。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加大直接融资力度,力争直接融资规模高于去年,全省新增上市公司家数超过去年,其中合芜蚌自主创新试验区新增上市公司3家以上(含过会待发)。继续推进企业改制,培育上市后备资源,强化各项上市扶持政策的落实,加快企业上市步伐。加快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加大债券融资,扩大直接融资规模。(15分)
具体措施:
1.强化各项上市扶持政策的落实,推进皖江示范区、合芜蚌试验区和皖北地区等重点发展区域企业上市,加快高新技术企业上市融资步伐。配合相关部门推进省属企业整体改制上市,重点抓好皖北煤电集团省外煤炭主业资产整体上市和淮北煤业股份公司、安徽商之都和中煤矿建集团主营业务整体上市工作。支持上市公司再融资。
2.完善我省扶持企业上市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加强拟上市企业和上市后备企业的摸排调查,加快培育上市后备资源。
3.推动合肥高新区进入“新三板”试点。探索推进未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平台建设。研究促进鼓励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具体办法,完善并落实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推动创业投资和各类股权投资企业加快发展。
4.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协同和配合好相关部门探索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扩大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等信托计划规模。
5.引导保险资金参与我省经济社会建设。
四、强化薄弱环节金融服务。力争中小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开展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继续加大对县域、民营企业、“小个农”等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支持力度。(10分)
具体措施:
1.继续跟踪落实省政府59号文件,兑现考核奖励政策。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和调研,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县域金融机构新增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等政策,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大对“小个农”支持力度。
2.支持各地、各金融机构改进贷款担保方式,扩大有效担保品范围,开发金融新产品,探索发展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林权等抵(质)押贷款。
3.支持保险机构创新保险产品,扩大覆盖范围。协助有关单位,进一步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率,丰富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
4.完善中介服务体系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五、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环境稳定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确保金融业安全稳健运行。主动配合金融监管,加大协调力度,共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10分)
工作措施:
1.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构建良好的信用环境,配合人行、银监、工商、税务等部门健全红黑名单制度。探索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2.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和小额贷款公司运营情况检查,进一步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日常监管工作,促进小贷公司、担保公司提高内控水平,规范经营行为,提高运行质量。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金融监管,协助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恶意逃废债行为和各种非法金融活动。
省人防办
一、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精神,积极争取以省政府、省军区名义召开全省人民防空会议。(15分)
二、继续保持人防工程建设快速发展。进一步加大“结建”工作力度,年内全省人防工程建设面积在去年基础上再增加14%。完成早期人防工事治理普查鉴定和方案制定工作。(15分)
三、积极推动人防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积极参与政府应急管理工作,认真抓好各级人防指挥所作为政府应急救援指挥平台或备用平台建设;组织开展全省人防机动指挥通信综合训练;大力加强人防疏散地域(基地)建设。(10分)
四、扎实抓好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制定安徽省人民防空“十二五”规划。开工建设省人防重点工程。结合“9·18”组织全省防空警报统一试鸣活动,并举行适当规模的防空袭演习,检验指挥通信和警报系统建设成果,提高人防部门领导干部应急指挥能力。(10分)
五、加强人防专业队和民防志愿者队伍建设。认真落实省政府、省军区《安徽省群众防空组织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2011〕13号),国家人防重点城市按规定组建人防综合应急专业救援队伍;积极争取人防专业队纳入基干民兵序列,实现同训练、同保障;积极开展民防志愿者队伍建设和训练工作。(10分)
六、积极推进人防工作向基层延伸。认真落实省国动委关于在基层人武部增挂人民防空工作站牌子的要求,完成5个市辖县(市、区)增挂人民防空工作站牌子的试点工作。(10分)
省物价局
一、加强价格调控监管,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左右(20分)
(一)开展稳定市场价格工作专项调研,研究制定进一步稳定市场价格政策措施。
(二)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分析,新建粮食价格监测点17个和价格应急监测调查点14个;开展农产品生产成本调查,调查品种不少于20项。
(三)建立居民消费价格涨幅通报制度,对17个市价格涨幅按月通报。完善我省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价格变动而受影响。
二、强化民生价格监管(15分)
(一)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完善药品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降低省管药品虚高定价,降低品种不少于120种。
(二)加强教育收费管理,继续稳定公办高等教育收费标准。
(三)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和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住房价格管理,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
三、推进资源环保价格改革(15分)
(一)深化电力价格改革,继续开展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工作,推行居民用电阶梯电价政策。
(二)推进水价改革,稳妥推进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试点工作。修订完善现行农村自来水价格政策。
(三)研究和完善服务业价格政策扶持措施。加快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进程,力争全省市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开征率不少于45%。
四、整顿和规范价格秩序(20分)
(一)开展电煤保供稳价政策督查,重点合同电煤价格稳定在2010年水平,其中5000大卡580元/吨,4800大卡560元/吨。
(二)进一步加强收费监管,加大收费年审工作力度,年审面不低于95%。
(三)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和应急检查工作,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期间的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开展价格专项检查,全年专项检查不少于5次;开展重大节假日市场价格巡查和检查,全年巡查、检查不少于3次;加强价格举报工作,全年价格举报办结率不低于95%。
省监狱管理局
一、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落实监管安全防控、排查、应急处置和领导责任制,完善综合防范体系,扎实开展“监狱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确保不发生影响全国、全省的重特大案件。加大监狱建设力度,夯实安全稳定硬件基础。(20分)
二、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贯彻落实“首要标准”,加强教育改造工作目标考核。加强服刑人员技能培训,提高培训率和获证率。年度顽危犯转化率达50%以上,罪犯服法遵纪率95%以上,罪犯改好率90%以上。(10分)
三、全面完成监狱体制改革。在“全额保障、监企分开、收支分开”的基础上,着力完善规范运行,全面完成改革任务,确保顺利通过司法部的检查验收。巩固和深化改革成果,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改革。(10分)
四、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提高信息化覆盖率和应用率,着力提升教育改造工作的科技含量。(10分)
五、加强民警职工队伍建设。突出理想信念教育,推进民警队伍正规化建设。以党建带队建,基层党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创建省局级党建示范点40个、党员示范岗50个。(10分)
六、确保监狱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坚持发展监狱经济不动摇,推进产业联结和资源整合,着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确保实现营业收入27亿元以上,利税1.5亿元以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大于100%。(10分)
省扶贫办
一、500个以上重点村实施整村推进工程。(30分)
二、教育资助、转移培训扶贫对象4万人。(10分)
三、减少贫困人口40万人。(15分)
四、争取社会捐助(含捐物折款)和引进项目资金3亿元。(15分)
附件1
2011年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部分指标解释
1.农业产业化,指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产值增长率、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数量及增长率、年产值超50亿元的农业产业化示范区数量及增长率三项指标(按各占1/3权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