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常州市“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1〕80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的启动之年。在全国第三个“全民健身日”来临之际,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1年常州市“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和建设文明城市为契机,通过创新形式,整合资源,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和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广泛组织开展贴近市民、方便参与、利民惠民的体育健身活动,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健身的意识,激发市民健身热情,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构建和谐社会、提升国民身体素质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健身、参与健身、支持和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时间
8月8日是全国第三个“全民健身日”,是我市2011年“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的启动时间,各单位可结合各自实际,通过开展“全民健身月”、“全民健身节”等活动,适当拓展“全民健身日”活动的时空范围。
三、主要活动
1.常州市“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启动仪式;
2.“体彩杯”2011年常州市棋类项目挑战赛;
3.2011年常州市青少年阳光体育夏令营系列活动;
4.常州市全民健身专题报告会;
5.常州市“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嘉年华系列活动;
6.常州市国民体质测试咨询活动。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2011年全市“全民健身日”启动仪式主会场设在市奥体中心体育馆,各辖市、区设立分会场。各辖市、区要把组织开展好“全民健身日”活动作为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的重要内容,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2.突出重点。今年“全民健身日”活动要围绕“每天锻炼一小时”主题,结合本地特色、各人群实际,广泛组织开展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年龄、具有地方和行业特色的全民健身科普宣传、咨询辅导、项目推广、交流展示以及比赛等活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各项健身活动。一是积极鼓励各类人群参加健身活动。鼓励各企事业单位职工以徒步、骑自行车等低碳方式出行上下班,并组织开展工间操、广播体操等便于参加的健身活动;充分发挥包括乡镇、街道全民健身中心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作用,利用好农村学校、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和体育人才资源,广泛组织“体育下乡”、基层农民运动会等活动;不断建立和完善“10分钟体育健身圈”,支持社区居委会提高体育服务能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广泛经常的社区体育健身活动;以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契机,组织广大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活动;重视残疾人健身需求,组织开展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体育健身活动和体育康复项目;不断创新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因地制宜,开展多种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二是做好各类体育健身场馆的开放工作。在“全民健身日”活动期间,各类公共体育场馆设施要按照《
全民健身条例》要求,免费或优惠向广大群众开放,并将开放措施提前在媒体进行公示,为群众“每天锻炼一小时”提供条件;鼓励和支持其它各类体育设施和学校免费或优惠开放体育场馆,吸引更多人群参加健身活动;各级国民体质监测站点要集中组织开展体质测定活动;同时要充分发挥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俱乐部以及其他各类体育社团在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中的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体育指导员为“全民健身日”活动提供健身指导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