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
(4)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单位不再给予支持
(1)计划实施以来,超过50%的计划项目没有按《合同》指标要求进行项目鉴定或验收,并无合理理由的;
(2)科技计划实施中,出现挪用、占用项目经费的;
(3)明显不符合济南市科技规划、计划指南要求的;
(4)明显不符合本年度计划支持重点的。
(5)近三年内已获得市科技局立项支持,或已申请本年度立项支持的。
三、组织推荐
各项目申报单位按所属地域向县(市)区科技局申报初审,由县(市)区科技局书面推荐到市科技局。申报青年科技明星计划单位应出具本单位科技人才培养方面的意见书,及近几年青年明星计划实施情况说明。
四、项目申报
项目按承担单位的行政区域隶属关系逐级申报。驻济大学、科研单位的项目与济南市所属单位联合申报的,双方要有合作协议书,其主管部门填写合作单位的主管部门。申报人经单位或部门审核同意后,按《济南青年科技明星计划实施办法》、《济南留学人员创业计划实施办法》的要求,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职称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申报留学计划人员,应出具国家有关部委出具的留学证明。到市科技局组织人事处进行项目申报资格审查,并领取网上申报用户名和密码。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直接申报(www.jnsti.gov.cn)。项目申报实行数字认证,经初步审查后,按计划类别要求,从网上申报到科技计划管理系统。
五、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2008年度二批计划同时进行,从2008年9月5日至10月30日,逾期申报转入下一年度受理。
本计划申报前,必须进行省级以上认证的科技查新资格机构的查新。
联系电话 :86056561 86056549 88870566
联 系 人 :沙 莉 李海波 樊学民
济南市青年科技明星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济南市留学人员创业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