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检查企业诚信经营情况。营业场所是否张贴虚假药品广告,是否抵制虚假违法广告药品;是否能保证24小时供应,履行诺言、诚实守信。
(七)加强药品购进验收的监管。进货渠道是否合法,产品合格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药品购进验收纪录是否规范完整。
(八)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工作的检查。
三、活动安排
(一)时间安排
2007年12月28日至2008年2月15日。
(二)检查方法
局属各单位全面检查和市局重点督察相结合。
(三)检查范围
重点检查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尤其是在专项整治检查中问题较多、需进一步整改的企业以及被举报投诉多、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
四、具体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岁末年初,工作任务重、头绪多。局属各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以专项整治取得显著成效为契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宣传、公安、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的协调和配合,自觉履行职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对媒体和公众反映的有关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要虚心听取,认真研究,举一反三,做到不推诿、不拖延、不扯皮,按照区域责任马上整改。市局将根据工作部署,实行分片包干,认真做好督导督察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局属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时曝光典型案件。要充分利用元旦、春节期间走访和召开座谈会、茶话会等形式,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企业质量安全和诚信守法意识,牢固树立企业是药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观念。通过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各单位要积极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认真分析本地区工作形势,掌握工作主动权,突出集中检查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对以往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在集中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防止出现反弹,确保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四)加强值班,确保节日安全。局属各单位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除安排专人值班外,分管领导要亲自带班,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保证举报投诉电话的畅通,做好安全预警、应急处置准备工作,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药品安全事故(件),迅速反应,及时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