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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整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整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成建委发2011[162]号)


各区(市)县建设局、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1年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整治管理工作,我委制定了《2011年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整治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2011年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整治工作要点》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O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2011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整治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11年,我市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整治工作以创建中西部地区创业环境最优、人居环境最佳、综合实力最强,具有成都特色的国家创新型城市为契机,切实做好“三个强化,三个落实”,即强化两级监管,强化专项整治,强化学习培训,落实工地物业化管理,落实相关措施制度,落实扬尘整治标准。提高建设工地施工扬尘管理水平,提升我市建设工地整体形象,为落实我市创建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杜绝严重的成片区工地扬尘污染事故,遏制较大的施工项目扬尘污染事件,减少一般工地的扬尘污染发生,保障完成2011年成都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15天的目标任务。

  三、主要工作

  (一)强化两级监管,落实工地物业化管理。

  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强化监管,对未进行物业化管理的建设项目,将不能申报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的评选,并列入重点监控名单。对造成施工扬尘污染的项目,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顶格处罚。在工程项目开工条件审查前,组织相关负责人学习《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在我市中心城区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现场实施物业管理的通知》(成建委发[2010]487号),落实在中心城区(含高新区)所有在建工程,由建设单位实施统一的物业化管理,成立物业化管理公司或者委托相关单位来管理,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或协议,成立专门的物业化管理机构,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落实人员责任,做好工地大门口及围墙、围挡周边的保洁工作以及施工现场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工作、生活环境的干净、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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