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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8年疾病预防控制(血地防)工作要点》、《2008年妇幼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2008年,全市妇幼卫生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江苏省妇幼卫生工作会议和苏州市卫生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全面把握新时期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坚持政府主导,坚持预防为主,坚持以保健为中心;统筹兼顾保健和临床,统筹兼顾群体保健与个体保健,统筹兼顾长远与当前,统筹兼顾妇幼保健机构的主体作用与其他医疗机构的补充作用,认真落实妇幼卫生各项工作任务,继续完善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政府实事工程,努力开创体系完整、功能完善、服务优良的妇幼卫生工作新局面,切实保障全市妇女儿童身体健康。
  一、迎接省“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期评估。
  认真贯彻省政府《“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省卫生厅、财政厅等部门联合下发的《江苏省妇幼卫生事业发展纲要》的要求,各地要对照《江苏省妇幼卫生规划目标管理方案》进行检查评估,掌握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特别是针对“十五”期间婚检率骤减、妇女病普查率降低、外来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回升等突出问题,要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新模式、新方法,努力攻克重点难点指标,开展妇幼卫生合格市、县(市、区)创建活动。
  二、扎实推进政府实事工程。
  继续开展流动人口孕产妇限价定点分娩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完善服务工作,为外来孕产妇提供及时、便捷、适时的服务,提高定点机构接受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等限价服务人群覆盖率;继续推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年内各地全部实行婚姻登记、检查、咨询的一站式服务,提高婚前医学检查质量和检查率;继续落实出生缺陷社会化干预工作,完善“优生健康券”制度,引导市民自觉接受出生缺陷监测和干预,免费为孕妇进行遗传病筛查,提高产前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率。
  三、不断完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在调研基础上,根据妇女儿童保健需求,指导各地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的精神,完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创建等级妇幼保健机构,加强妇幼卫生服务机构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特别要强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妇幼保健服务。非独立建制机构,必须明确分管领导,建立妇幼职能科室,保障妇幼卫生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
  四、依法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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