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9.03”特大绑架案专案组和个人的决定
(政字〔2011〕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察北、塞北管理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直属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2010年9月3日,市公安局接到绑架人质、勒索赎金的报案后,迅即成立专案组,紧急抽调刑侦、技侦、巡警防爆支队及桥东分局、桥西分局、高新分局等单位的精干警力开展侦破工作,仅用6个小时,就抓获了涉嫌绑架的4名犯罪嫌疑人中的3名,另一名涉案嫌疑人也于当日晚7时投案自首,人质被安全解救,绑架案件成功侦破。本案的成功侦破,表明了我市公安机关“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境界,展示了能破案、破大案、破要案的攻坚克难能力。为弘扬正气,表彰先进,激励斗志,市政府决定,给予在破获“9.03”特大绑架案中做出突出贡献的“9.03”特大绑架案专案组记集体二等功;给予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郝燕飞、市公安局行动技术支队支队长李海分别记二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