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项目
| 目
| 评估内容
| 标准分
| 评 分 标 准
| 自评意见
| 省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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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原因
| 得分
| 扣分原因
|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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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办
学
条
件
| 人力
资源
| 15
| 外聘教师具有上岗资格,比例适当,且保持相对稳定。
| 10
| 外聘教师具有上岗资格记3分;不超过专职教师总数三分之一记5分;外聘教师能按学期完成某学科教学任务记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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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础
设
施
| 16
| 校园占地面积不少于50亩,生均建筑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
| 35
| 校园占地面积符合标准记20分,生均建筑面积符合标准记15分,未达标准按比例扣分;占地面积低于30亩、生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不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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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建筑面积分配合理,理论课教室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实习实验场地及附属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生均住宿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教职工办公、学生生活用房能基本满足需要。
| 25
| 理论课教室建筑面积符合标准记10分;实习实验场地符合标准记10分;生均住宿面积符合标准记5分;未达标准按比例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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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工厂(场、店),且实习设施、设备具有一定的先进性,特殊工种有适应实习教学要求的模拟仿真教学设施或校外定点实习基地。
| 25
| 建有实习工厂(场/店)和实习基地记10分;通用工种实习满足一人一岗(2班制)记10分;实习设备具有一定先进性记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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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有满足所设专业工种实习的工卡量具、仪器仪表和原材料,常用工具保证每生一套。
| 10
| 工卡量具、仪器仪表和原材料满足需要记5分;常用工具每生一套记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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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有适应专业特点、满足教学需要的专用教室和实验室、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及其它电化教学设备,仪器、设备、教具、挂图等符合装备规范要求。
| 25
| 教室和实验室及设备满足需要记10分;每8名学生配有1台计算机、有2个及以上多媒体教室和电化教室记10分;仪器、设备、教具、挂图等符合要求记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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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图书馆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藏书量不少于2万册,报刊、杂志不少于100种,阅览室条件基本满足需要。
| 10
| 图书馆面积符合标准记4分,低于400平方米不记分; 藏书量符合标准记4分, 报刊、杂志及阅览室条件符合标准记2分,未达标准按比例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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